身份证异地补办

日期:2023-03-30 浏览:628


在国内外出务工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了,但原来如果有身份证件遗失或者补办等都得回一趟家乡才能办理,非常耽误时间;现在全国各省纷纷都在开展跨省份办理各项便民的业务。

就湖北省而言,已经全面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海南、重庆、贵州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辽宁、上海、江苏、广西、四川、云南、西藏、甘肃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在湖北省合法稳定就业、就读、居住的居民,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提出申请,无需返回户籍地办理。

那么,异地办理身份证补办或申领,需要哪些资料呢?

一、异地身份证丢失在武汉补办

需交验有效身份凭证(下列身份凭证之一):

1、居民户口簿;2、社保卡;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注:无有效证件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对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承诺真实有效,民警网上核实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后,即可办理。

二、异地身份证到期在武汉换证

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

注:身份证照片和本人相差太大的,可现场拍摄照片。对于美容整形造成人像差别较大的,当事人应出示相应医疗材料并书面承诺后方可办理。

三、异地户籍首次申领身份证

1、年满16周岁公民:

(1)本人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

(3)签订书面承诺书;

2、未满16周岁公民:

(1)在监护人陪同下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3)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4)交验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

(5)签订书面承诺书。

同时,也会存在一些不能异地办理的情况,我们也列出,供您参考:

1、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2、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4、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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