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代码 | 行政区划名称 | 城乡分类 |
---|---|---|
320723106001 | 支中社区居委会 | 121(镇中心区) |
320723106200 | 圩丰村委会 | 122(镇乡结合区) |
320723106201 | 大兴村委会 | 220(村庄) |
320723106202 | 小兴村委会 | 220(村庄) |
320723106203 | 太丰村委会 | 220(村庄) |
320723106204 | 洋桥村委会 | 220(村庄) |
320723106205 | 尹场村委会 | 220(村庄) |
320723106206 | 永兴村委会 | 220(村庄) |
320723106207 | 周庄村委会 | 220(村庄) |
320723106208 | 支沟村委会 | 122(镇乡结合区) |
320723106209 | 东圩村委会 | 220(村庄) |
320723106210 | 海堤村委会 | 220(村庄) |
320723106211 | 界圩村委会 | 220(村庄) |
320723106212 | 三张犁村委会 | 220(村庄) |
320723106213 | 圩南村委会 | 220(村庄) |
320723106214 | 直亭村委会 | 220(村庄) |
320723106215 | 芦场村委会 | 220(村庄) |
320723106216 | 许庄村委会 | 122(镇乡结合区) |
320723106217 | 南华村委会 | 220(村庄) |
320723106500 | 洋桥农场生活区 | 220(村庄) |
街道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数字,分为三段。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街道、镇和乡;第三段为3位数字,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其具体格式为:
第一段的6位代码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
第二段的3位代码按照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编制。其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以“0”表示街道,“1”表示镇,“2和3”表示乡,“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其中的第二位、第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具体划分如下:
1.001—099 表示街道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2.100—199 表示镇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3.200—399 表示乡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4.400—599表示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应在本地区的范围内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第三段的3位代码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用3位顺序码表示,具体编码方法如下:
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代码段第二段为999的编码,为县以上民政行政单位本级;代码第三段为999的编码,为乡镇级本级单位。
民政行业单位,可在民政本级代码后,在代码段第三段按顺序从小到大编写,乡镇级民政行业单位为代码第三段为801-899的编码。